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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9-08-15 02:00:00

        2011年11月5日下午,中国行为法学会在辉煌时代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会长刘家琛,副会长张穹、李文燕,副会长兼秘书长田明海,学会各开展活动的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副秘书长陈惊天、张盟、于江等。

        本次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田明海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学会本年度工作,听取各分支机构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并讨论解决学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田明海秘书长首先向大会介绍了李文燕副会长驻会以来的情况。在李副会长的参与下,学会的管理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内部管控更为有序;作为监察稽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副会长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会管理和分支机构发展中的问题,保证了学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然后,田秘书长介绍了学会主管单位变更事宜。他指出,从今年一月份起,我学会的主管单位变更为中国法学会,目前主管单位尚未与我学会进行交接工作。田秘书长强调,学会将严格服从中国法学会的主管,在主管单位的监督下,遵守《社团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按照学会章程开展活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随后,田秘书长向大家介绍了学会本年度的主要事件,对学会各机构积极开展学术活动表示了肯定和祝贺。

        接下来,学会副会长李文燕介绍了学会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的“中国法律实施”高端论坛的筹备情况。李副会长介绍了本届论坛的源起、规模和主要议程。他指出,这次论坛源于吴邦国委员长宣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实际,经过多次筹备会议的论证,由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确定论坛名称为“中国法律实施”。目前,论坛已经收到多位法学界老专家的优秀论文。他希望大家能积极支持本届论坛,从实践的角度为论坛提供优秀论文。与会的各位代表均表达了自己对本届论坛的支持和关注,并积极为论坛的胜利召开出谋划策。大家相信,这将是一次总结性的、宣誓性的大会,为接下来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各种问题拉开帷幕。

        随后,与会的学会各机构负责人分别就各自机构的工作做了简单的汇报和总结。各位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机构今年在吸收会员和召开学术会议等方面的工作。其中,行政行为研究会、执业行为研究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法律语言研究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和侦查行为研究会都成功召开学会会议,就各自领域内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和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为明年的会议进行了积极地准备工作;立法行为研究会的几个重点的研究课题正在积极进行之中;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就多起重大案件进行了专家论证会,在业内引起积极的反响。

        最后,学会会长刘家琛对本次工作会议进行了总结。刘会长对大家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成果感到高兴,对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表示由衷的祝贺。他希望大家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找准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刘会长还着重指出,年底的论坛作为“中国行为法学会首届法律实施论坛”,要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影响到法律的实施。

        田明海秘书长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会长的指示。他感谢大家对学会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秘书处将尽快落实大家的建议。他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到学会的发展和建设,随时关注学会的网站,各机构统一规定、统一布局、统一推进。

        参加本次会议的各机构负责人有:吴高盛、杨万明、李广宇、王运声、孙永鲁、李  萍、陈  刚、宋北平、李贵方、陈雄飞、邵彦铭和黄志明等。

 

(撰稿人:迟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