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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副会长参加中纪委专家学者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08-21 23:00:0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宣布,2010年将在全国法院推开量刑改革,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这一决定,或将终结学界与基层司法机关近年来大规模的试点实践。

 

    中央纪委监察部10月27日召开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

  马怀德副会长参加了座谈会,并以“厉行法治是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为题作了发言。他提出,腐败往往是公权力滥用和政府行为的结果。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从公权力入手,完善规范和限制公权力相关法制,保证法律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在新的形势下,尽快制定以行政程序法、财产申报法以及预防腐败法为核心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支架性法律,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上升为法律。要各级各类执法机关制定本机关本部门的详尽统一的自由裁量标准,压缩行政机关目前享有的自由裁量权,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腐败产生于权力本身而且与权力的限制程度有关。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行政机关仍然掌握着计划、立项、投资、审批等配置资源的权力,加之缺乏严格的权力界定和严密的法律监督,这一领域的腐败时有发生。为此,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界定行政权力边界,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是预防和减少腐败的重要治本之策。在不断完善反腐法制的同时,还必须警惕执法者规避法律滋生腐败的现象。为此,必须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环节,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警惕公务人员通过规避法律的方式进行腐败。 

   在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条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贺国强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咨询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中的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积极鼓励、支持专家学者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创新,深入研究和回答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研究制定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规定时注意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完善制度,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些重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添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