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学会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我学会的名义开展各种活动,特此声明如下:
凡以中国行为法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或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法联”)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均需加盖有学会或者法联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如需咨询,请联系中国行为法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8154653;010-88154972.
联系人:李丽,迟秀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