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春,男,汉族,江苏省东海人,1944年10月生于江苏省灌云县。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家二级大法官。曾任第七届贵州省政协委员、第八届贵州省纪委委员、第八、九、十届贵州省委委员、贵州省第九、十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兼职有:贵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贵州民族学院兼职教授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客座教授、贵州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等。经中国行为法学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聘其为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