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有三千多年法制传统的国家,但是中国古代没有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原因就在于政治和法律在中国古代是不分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只不过是政治的工具。要成为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必须是政治和法治两分离。在世界史上,它是需要历史条件的:第一位的是要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形成以后,一定需要一批职业的人全力地去维护。第二是政治和法律要分离,政治法治化,法治政治化,二者分离以后,才使得司法和行政不再是同一个人。第三,进入到一个发达的法治阶段,还有成熟发达的法学教育。当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时候,法律职业共同体才有可能形成。
中国要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要实现七个一体:
第一,必须有统一的法学教育。统一的法学教育才能保证统一的法学教育质量,才能保证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才合乎国家标准。
第二,应该改革我们的司法考试制度,把司法考试制度提升为国家级的法律职业资格。在中国从事法治工作的,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还有一个职业的立法者队伍,在全国人大有法工委、国务院有国务院法制办,他们是职业的立法家,这支队伍也应该进入到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当中来。
第三,应当有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而我们现在恰恰缺乏一个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
第四,要培养出统一的价值观。立法是给国家设计正义,执法是在落实正义,司法是在守护正义,法学教育是教会你怎样去认识正义。我们所有的法律职业应该有统一的价值观,作为法治的所有环节,也应当有统一的价值观。
第五,从事这个职业的所有人的道德水准应该是统一的。
第六,人才的旋转门应该打开,有统一的法律职业的用人制度,使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和立法者在职业上能够互通。
第七,应该有全国统一的惩戒和褒奖制度,实现统一的资格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