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法治,最难的不是如何让老百姓遵守法律,而是如何把权力放入法律的笼子中去,让拥有权力的人依法办事。
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小法,造成的危害还小点。如果他们违反的是大法,甚至根本大法——宪法,对党和国家的危害最甚。一般老百姓不会违反宪法,能够违宪的都是拥有很大权力和机构和领导干部。如何保证这些拥有很大权力的机构和领导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难点和重点。必须尽快建立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宪法委员会,按照三中全会的决定,真正把宪法实施落到实处。
落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我党最基本的领导方式就是法治:即领导立法,监督执法,保障司法。立法宜粗不宜细的思想必须改变,立法务必精细,可操作,可执行;立法必须要敢作为,常作为。立法必须要能够及时把党的领导转化为法律。必须要建立完全的立法机关,这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