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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

发布日期:2019-09-25 08:00:00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主要是“四化”,即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和文明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政府治理现代化,而且主要是指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因为政府是国家治理中涉及面最广的治理主体。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政府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政府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就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到205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这是源于党中央确立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四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和文明化)中,最关键的是法治化。政府治理能否实现法治化,标志就是“法治政府”能否建成。什么时候“法治政府”建成了,就意味着什么时候我们已实现了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了。那么,什么算是“法治政府”呢?法治政府是守法政府,它能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治政府是权威政府,它能打击犯罪、制裁违法,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现政府治理的法治化,首先要从思想理论上厘清五大关系:一是法治与政治,讲法治就是讲政治;二是法治与民主,没有法治的民主是混乱的民主;三是法治与改革: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四是法治与效率:法治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五是法治与德治:人人是雷锋也需要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