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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汇集 登坛论道 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隆重开幕

发布日期:2025-07-13 14:34:06

群英汇集 登坛论道 

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隆重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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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扬州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260多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齐聚扬州,围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主题,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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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承堂主持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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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校长刘巧泉致辞。他向前来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参会的实务精英、行业专家、高校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扬州大学是一所改革名校、一所规模大校、一所发展中的质量强校,历来高度重视法学专业与学科建设。他相信,在各位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在会期内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推动社会治理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相融互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多的学术智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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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致辞。他说,本次论坛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题,对于理论界实务界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的独特理论方位,体系化学理化阐释其磅礴伟力,用以指导工作,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他期待与扬州大学继续深化合作,携手共进,在法治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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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致辞。他说,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加强对社会治理的数字化研究,推动塑造数字文明新形态;加快打造与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学“思想芯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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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致辞。他说,值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之际举行“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盛事。他认为加强社会治理法治研究,要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成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优势,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着力加强力量统筹协调,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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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致辞。他说,近年来,江苏法院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构建“源头预防化解、诉中实质解纷、诉后延伸治理”工作新格局,在诉前坚持多元共治,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诉中强化实质解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诉后落实标本兼治,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他期待本次论坛能涌现出更多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理论成果和创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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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致辞。他认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要深刻领悟法治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性作用,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聚焦关键环节,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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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柏峰主持主题报告环节上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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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江必新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题发言。他从必要性与重要性、国外做法和经验、我国各地探索和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困境及原因、发挥作用的有效路径、社会组织的素质能力再造等六个方面作了深刻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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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为题在线上发言。他认为,“法治轨道”理论是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华文化当中的“轨道”理念和现代法治精神融为一体后提出的原创性概念。必须坚持把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等,纳入到、嵌入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各个方面。他希望本届论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能产出一批重大的、具有创新性的、甚至原创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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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以《轻微犯罪的惩治》为题发言。他提出,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任何时候不能顾此失彼,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并不是一味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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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的发言题目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矛盾化解的法治化》。他从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要健全完善的机制三个方面展开,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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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黄文艺以《深化纠纷解决体系创新》为题在线上发言。他说,进入本世纪以来,人民法院开始逐步感受案件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办案压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研究和实践一时成为热点话题。他就完善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机制、加快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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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题发言。他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成逻辑、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内在逻辑、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发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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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齐文远教授主持主题报告环节下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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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以《论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为题发言。他说,强化知识产权治理工作,重点在知识产权治理的两个维度:一是社会化的治理或者称治理的社会化;二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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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喻立平以《“必使无讼乎”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启示》为题发言。他说,“无讼”取决于执法者或从政者能否真正做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以文化人,弘文尚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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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张跃进以《科学认知和善用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题发言。他说,人工智能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强大动力和活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会带来一些犯罪问题,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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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熊文钊以《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实践模式与制度保障》为题发言。他说,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上,呈现出主体维度一主多元、过程维度链式互通、方式维度综合吸纳、目标维度兼容并包的特点。他认为要党委统揽社会治理大局、健全社会治理的政府职能体系、完善社会治理立法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协商及其相关支持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治理协同一体化机制、推动健全社会危机治理体系、建构治理责任严格追究机制、规范社会矛盾合法化解机制、建立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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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张清教授以《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阐释》为题发言。他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深化需重点破解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融合难题,通过“回应型法”“包容性法治”理论创新适应风险社会治理需求。他还从建立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审查制度、完善法治评估体系、加强比较法研究、培育法治社会资本等方面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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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惠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李箫以《惠州“和美网格”治理实践及其“乡土治理”范式》为题发言。他以惠州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创建“和美网格”治理实践取得的成效为例,分享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体会,提出要运用“两个结合”理论,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理论遵循和价值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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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总体性特征及其品质》为题发言。 他说,“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型塑了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基本命题、基本原理、核心范畴、辩证方法、实践面向之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呈现出实践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的总体性特征;彰显出鲜明的理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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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还设置了“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创新”“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法治化效能提升”“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制度因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探索”五大专题分论坛,由资深学者主持,与会发言人就相关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专家评议人进行了专业点评,现场学术氛围浓厚。(通讯员:朱永康)

【责任编辑 -王雪】